成都公布社保个人账户历年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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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4: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记者张元龙为您报道本报新闻报料热线86612222成都市参加社保的职工个人账户上是不是每年都计有利息?很多市民对此并不了解甚至充满疑惑。昨日记者从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回复市民电子邮件疑问时,首次公布了自1996年以来成都市社保个人账户的历年记账利率(见后表),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计划今日在成都公众信息网上向广大市民公开。市民邮件质疑:社保账户计没计利息
“……在两个社保局间划转社保关系时,转移的社保个人账户明细和汇总额中没有包含往年缴费累积额的利息……”日前,一位市民向“市长信箱”发来一封电子邮件,质疑社保个人账户往年利息的存入问题。这位市民在邮件中说,目前成都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上百亿元,按照目前的年利率,每年的利息金额数以亿计,但“从现在的表象上看,该笔金额并没有划到个人账户上”。市社保局回复:公布9年记账利率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对此来信十分重视,很快转给了市社保局。昨日,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收到了市社保局关于对“市长信箱”电子信函的回复,该回复首次公布了自1996年以来成都市民社保个人账户的历年利率。 据市社保局的回复说,成都市社保局按四川省统一规定的记账利率,对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个人账户已经计入利息,即每年计算并登记一次,利息并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当年记入个人账户金额计算利息的办法为:当年个人账户记入金额乘以当年记账利率乘上1.083再乘以0.5。网上今日公布:详解市民困惑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计划今日将市民社保个人账户的历年利率在成都公众信息网上公开。 如果职工需要查询自己的个人账户利息,可以到市社保局凭社保卡打印一份“基本养老保险金参保情况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上可反映每年个人账户利息。对于转移人员,其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中包含个人账户利息。如果认为该利息有问题还可到社保机构进行详细查询。 本报希望向“市长信箱”发送文中提及的那封电子邮件的市民与本报热线86613333-1联系。 历年记账利率一览表: 1996年7.74%; 1997年7.74%; 1998年4.77%; 1999年1.88%; 2000年2.25%; 2001年2.25%; 2002年1.98%; 2003年1.98%; 2004年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