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地理标志保护)不应忽视的无形资产(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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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8:5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湖北日报)记者李先宏 通讯员余成学 一 紫干亭亭,黄花灿灿,茎肥叶嫩。在偌大的蔬菜卖场里,标明原产地的洪山菜薹显得格外醒目。7日,农历腊月廿九,中商徐东平价广场。产于洪山宝塔附近洪山村的洪山菜薹,
二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在国外被称作地理标志保护,或原产地名称保护,是世界上多数国家为有效保护本国的特色产品而采取的重要制度,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中所认可的通行保护规则。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它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标示产于该地的产品,这种产品的特定的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是由该地的地理环境所致,包括自然的和人文的因素。如洪山菜薹、孝感米酒、金华火腿等,这些产品因该地所具有的特定的地理环境或人文因素,如气候、土壤、水质、传统技术、特殊工艺和制造方法等等,而具有特定的品质。洪山菜薹,原产地特殊的湿润“小气候”,再加上灰潮土,富含微量元素,造就了洪山菜薹味道鲜美、口感香甜的独特品质。而离开原产地,洪山菜薹则不具有这种品质。陈业宏介绍,作为一种商业标记,地理名称不仅标示商品来源,而且证明、担保其品质,对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有时甚至是消费者购物时的唯一选择。这意味着标有地理标志的产品,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完善,地理标志已经成为一项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而予以严格保护。目前,欧盟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00多种,其中法国有423种。“作为一种世界公认的无形资产,地理标志在推广民族精品、提升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带动和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助推器。”陈业宏说。 三 我国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还是近几年的事,处于起步阶段。1995年4月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首次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纳入法律的保护范畴。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增加了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规定。依据新《商标法》的规定,2003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重新发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9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提出了一系列的保护性规定。因而,目前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有两条途径:一是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商标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通过登记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的方式,在《商标法》之下加以保护。 二 是国家质检总局依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通过强制性执行国家标准和注册登记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方式,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保护。到去年底,全国已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3件,批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产品116个。“这与我国丰富的地方特产资源相比极不相称。”省工商局广告商标处处长叶义权说。我省独特的气候,历史悠久的楚文化,孕育了丰富多彩的地方特色产品。如武昌鱼、梁子湖红尾鱼、罗田板栗、秭归脐橙、孝感麻糖、房县木耳、建始贝母等等;我省是茶圣陆羽的故乡,茶叶种植、加工历史悠久,优质名品茶叶众多;家禽养殖业发达,地方特色家禽种类繁多。但由于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而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开发。目前,我省已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只有“孝感米酒”一件;注册登记的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产品也只有“京山桥米”、“利川莼菜”、“利川黄连”3种。而在全国已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浙江达到23件,西部的新疆自治区也已超过10件。“数字的差距,反映的是认识上的不到位,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亟待重视。”叶义权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