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天偷 7辆车两被告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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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10:14 每日新报 | ||||||||
宫伟王玉山 新报讯 【记者宫伟通讯员王玉山】两被告人先后伙同他人在凌晨时分,利用撬车窗对接点火开关的手段在短短19天的时间里,先后盗窃汽车7辆,案值 63万余元。日前,这一系列盗车大案的两名盗车人被本市津南区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经依法审查表明:被告人范某、杨某,均系山东省乐陵市人。 2004年 12月1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范某、杨某及孙某、田某(均另处)密谋后,携带改锥、钳子、刀具等作案工具,窜至本市南开区王顶堤林苑北里25号楼下,以用刀具撬汽车门玻璃,对接点火开关为手段,将停放此处的“松花江”牌小客车窃走,连同车内物品总计价值123075元。变卖后四人将赃款挥霍。同年12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范某、杨某及孙某密谋后,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津南区咸水沽镇某银行门口处,以同样的作案手段,将价值92000元的“桑塔纳”牌小客车窃走。之后,三人又窜至津南区咸水沽镇南洋村窃走一辆价值53500元的“桑塔纳”牌小客车。窃后,三人分别驾驶两辆“桑塔纳”小客车运赃回原籍。行至本市大港区上古林镇上古林村地界时,被在此巡逻的公安民警拦截,孙某驾车逃跑时,发生车祸,被当场抓获归案。被告人范某、杨某驾车逃回原籍,后将所窃汽车卖与他人,得款后二人俵分挥霍。后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