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同事钱财女主管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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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10:14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吉学刚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吉学刚】一名女业务主管在办公室内捡到一个钱包后,拿着钱包内的银行卡取出现金5千元。近日,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女子罚金5千元。
2004年 10月12日晚6时许,身为本市一家化妆品公司美容顾问及业务主管的司某,见同事在办公室遗落一个钱包,顿时见财起意,并趁同事下班,室内无人之机,将钱包盗走。该钱包内装有赵某的身份证、银行卡及现金7元。当晚,司某持窃得的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在本市佟楼一带的银行自动柜员机中分三次支取现金5千元。翌日,司某得知赵某报案,心生胆怯。见行窃之事要败露,她只好以捡卡误取为由退还赵某现金5千元。 10月14日,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