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场所、银行也能发票兑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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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10:3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索登明)地税部门昨天提醒消费者,发票中了奖,既可以在消费场所当场兑奖,也可到附近的银行兑奖,不一定非要到税务机关去兑现奖金。 长假是百姓去各宾馆、餐馆及娱乐场所消费的高峰,有奖发票的使用量很大,中奖者也随之猛增。但是,由于很多消费者还不习惯在消费场所当场要求兑奖,或是就近到银行去兑现奖金,因此,等节假日过后,地税服务场所都会出现排大队兑奖的场面。
记者昨天在一家饭店看到,大堂里的显眼处有一块地税部门授予的“有奖发票兑奖授权单位”的铜牌。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在这里消费后索要的发票如果中了奖,可以在此当场兑现奖金。在一家建设银行的储蓄所,记者也看到了同样的铜牌。这家储蓄所的负责人说,他们不仅提供有奖发票的即开兑奖服务,还能提供发票二次中奖的兑奖服务。不过消费者要注意,银行需要中奖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且在有效期限内兑奖。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