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的礼物──手表次日就不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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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13:1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查本恩实习生陈若希)“我花2800元买的罗西尼手表,居然第二天就‘罢工’了,指针一动不动!女友很不高兴,以为我买个地摊货唬她,把表还给我了。我真是冤啊!”读者杨先生说,他过了个特糟糕的情人节! 杨先生说,令他心情更糟的是,昨天中午,他找到中山路某百货要求退货,竟然耗掉了整个下午的时间。
他以为新表真的坏了,非常恼火,但商家说是电池用完了。他不信,一般电池可用两年,为什么新买的手表用了不到24小时就没有电了? 商家说,电池从手表出厂时就开始耗损,手表摆在柜台时也没有停摆,所以一直在耗电。尽管对这种解释不太满意,但杨先生还是接受了,但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车费和导致女友误会的精神补偿费。 后来,百货管理部门主管出面处理此事,当场道歉,并答应杨先生提出的退货、向女友说明真相等条件。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杨先生觉得商家的工作有漏洞。如果售货时换上新电池,就不会让消费者白跑。 据了解,新买的手表电池没电的情况时有发生,商家也承认。杨先生希望大家以后买表送人时,一定要确认电池是否有电。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