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总指挥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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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17:48 东亚经贸新闻 | ||||||||
2月15日,记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成立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为加强对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吉林省决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纳入《吉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据悉,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长王珉担任。副总指挥由
省政府还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战时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并将省政府现有各类灾害、事故等协调管理机构统一纳入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纳入省政府总体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有四类:突发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和类别可适当调整。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和紧急程度,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四至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记者 马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