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机动车年检手续费等106项行政事业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1:0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市财政局公布《关于公布取消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规定取消包括机动车年检手续费、出租汽车(含旅游客运)驾驶员违章培训、外地来京人员做工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共计10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一规定从本月15日起实行。 市财政局透露,此次取消的主要是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人大公布取消的行政
通知强调,以上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收费取消后,各相关部门不得变相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到财政、价格管理部门办理票据变更、核销工作,并及时调整收费公示内容,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可登录市财政局等相关政府网站,查询被取消收费项目的有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