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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申请有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2: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启动。关于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交的材料,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已作明确规定。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
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人对其身份提供证明;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家庭详细地址和户口簿复印件。(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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