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特殊男女关系”引起财产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3:06 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2月16日电(杨金志李学兵)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近日对一起“特殊男女关系”引起的财产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特殊男女关系”不能作为赠与财产的证据,要求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返还邹某60万元。

  2001年,29岁的秋某找了一份羽毛球兼职教练的工作,并认识了50多岁的台湾男子邹某。在近3年的交往中,邹某和秋某成了不错的朋友。2004年8月间秋某分两次收到邹某60万
元钱。9月6日,邹某将秋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秋某立刻返还他60万元。邹某提出他将钱交给了秋某,委托她帮忙购买房屋,可是秋某将钱挪作它用。无奈,他只好将秋某告上法院。针对邹某的起诉,秋某的律师拿出一个邹某在宾馆开房的证据,对邹某的起诉进行反驳。他认为,60万元完全是邹某对秋某的赠与。邹某因为自身反悔而要求返还,不应得到法庭的支持。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