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王”造假证卖了别人房 昨日被太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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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3: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周口讯昨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被告人祁某趁收破烂之机,不仅破门入室盗走他人财物,而且瞒天过海,将他人的房屋偷偷卖掉,被法院以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祁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2万元。 太康县城关镇个体户王化印因在北京的生意较忙,决定全家到北京打理生意。2003年12月,被告人祁某在县城王化印的房屋处收破烂期间,发现该房屋无人居住,便萌生盗窃邪
去年6月,王化印从北京回到太康,看到自己的房子里住着一个陌生的家庭,十分惊讶,问明原因之后,王化印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记者 于扬 通讯员 胡晓瑜) 线索提供 苏文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