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不给钱还咬警察手 安徽一男子被郑州警方拘留1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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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3: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 吃了饭不愿给钱,逃跑时又咬伤了警察的手,原想回老家安徽蚌埠的张新华不得不在郑州的拘留所里过正月十五了。 14日上午7时许,开着巡逻车在郑州火车站执勤的交巡警三大队民警张建华、韩华刚把车停在北出站口处,突然从北面跑过来一个男子,拉开警车的门就往车上钻。身上佩有枪支的张建华为防止出现意外,抓住那男子的衣服往外推。没想到那男子照着张建华的手上就咬
在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咬人的男子说,自己叫张新华,是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此前在贵州打工,这是准备坐火车回老家。可是,车到郑州时,他以为到了蚌埠,就下了车。他在二马路的一家小饭店吃了碗面条,吃完饭他不想给钱,一抹嘴撒腿就往外跑,饭店的人在后面追。他跑着跑着,见到前面有一辆停着的汽车,就想钻进去躲一躲。“可车上的人把我往下推,我就咬了那人。我跑得太慌了,没注意上的是一辆警车。”张新华说。 因携带管制刀具和伤人,张新华被行政拘留15天。(记者 余勇 通讯员 崔长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