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昨生效 中国将履行承诺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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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4:4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刘铮韩乔)在《京都议定书》16日生效之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江表示,中国将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承诺的义务,同时希望发达国家在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兼任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的刘江在“庆祝《京都议定书》生效高层
刘江表示,中国将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贯彻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继续致力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为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政府将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指导作用。公约所确定的各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是指导气候变化谈判的基础;将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取行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变不可持续的奢侈消费方式,走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道路。 中国政府主张,正确把握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平衡。减缓和适应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前进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今后的谈判应当加快适应方面的进程;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技术开发与转让的必要性,把重点放在具体行动上来。 作者:记者刘铮韩乔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