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地产春节投诉:10宗指开发商卖抵押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0:24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州房地产春节投诉集中在开发商不及时办合同登记鉴证上 新快报讯 (记者 黄颖通讯员穗房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春节期间,该局接获房地产方面的投诉、咨询共238宗,投诉占了3成。其中投诉最多的是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合同登记鉴证,而开发商违规销售抵押房屋的投诉也有10宗之多。
开发商拖着不办合同登记鉴证由于近年销售抵押房和一房多售的现象时有出现,购房者越来越重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的合同登记鉴证。根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30天内开发商必须把合同送到房管局进行合同登记鉴证,确认购房者对房屋的权属。抵押、查封了的房屋和一房多售的房屋都无法通过房管局的合同登记,也因为此开发商常常拖延办理合同登记鉴证的时间。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把购房合同送到房管局办理登记鉴证会有办理登记号,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索取该登记号到房管局网站()上查询办理情况,如果30天内还没有进行办理,必须敦促开发商办理或向房管局投诉。 查抵押房要注意时间差另外,开发商违规销售抵押房屋的投诉也有10宗之多。中介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市民购房时必须查清楚该房屋是否被抵押了。查询可以到房管局网站上了解,最后准备买楼时还是要到珠江新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进行人工查询,最为稳当。不仅如此,防范买到抵押房还要注意一个时间差问题。记者近日接获投诉,某市民买楼在签认购书时,查询所购房子还是清清白白的,但到了签买卖合同时再看预售证,所购的房子竟然被开发商抵押了。(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