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采编人员一律不发记者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0:50 北京日报 | ||||||||
新出台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对新闻记者证的申领、发放、监管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规定,其中突出强调四方面的要求以强化管理。 第一、按照“统一核发、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新闻机构对新闻记者证核发、管理各工作环节的职责。其中,特别强调了各新闻机构对所属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的管理职责。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新闻记者证的发证范围和申领资格。新的管理办法规定,申领新闻记者证,必须是新闻机构内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的人员。新闻机构中从事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兼职工作人员(含通讯员、党政机关公务员)等一律不发放新闻记者证。 第三、实行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制度,未经年检的新闻记者证一律注销。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新闻记者证将每五年统一换发一次。 第四、加大对记者证申领和使用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新闻机构为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持证新闻记者从事经营性业务等违规行为将作为处罚重点。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