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表彰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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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1:16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近日,拉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拉萨表彰了第五批“文明单位”和第二批“文明家庭”。 近年来,拉萨市“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提高吸引力、扩大覆盖面、增强实际效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扩大“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的创建面,巩固已取得的
据悉,林周县边角林乡卡尤村等26个单位被评为第五批市级“文明单位”,达孜县塔杰乡三村卓玛央宗等19户家庭被评为第二批“文明家庭”。 作者:杨正林冯骥 (来源:西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