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如倒卖车票开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3:17 山西晚报 | ||||||||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郑书成)“利用工作之便,向票贩子提供车票的职工,经车站路风监察委员会认定为重大路风事件的,将给予开除路籍处分。”记者今日从太原火车站获悉,为加强员工管理,接受旅客和社会监督,确实提高春运服务质量,太原火车站制定了铁路路风“六不准”,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员工倒票进行了规定。今后,铁路职工谁利用工作之便,内外勾结倒卖车票,谁将彻底丢掉“铁饭碗”。
据了解,太原站的路风“六不准”是:不准以职以权以票谋私;不准私带旅客进站上车收取好处费;不准乱收费、乱加价、乱补票款和乱罚票款;不准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搭售;不准粗暴待客,强词夺理与旅客发生争执;不准利用列车违规贩运物品,中饱私囊。 与此同时,该站还在客运科等地设立路风投诉点接待投诉。对违规职工,车站路风监察委员会将对违规性质进行界定,对判定为重大路风事件的责任人,给予开除路籍的处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