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借款 赖账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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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约定半年期限的20万元借款,12年后本息已达100余万元,至今没有归还,法院判决也难以执行。这笔款的债务人是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政府。区政府借款好借难还 1993年7月初,滴道区政府为发放老师拖欠工资,从时任该区工会主席的杨志光处借走20万元。区政府与杨志光签署协议,约定借款本金2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月利率3%。1
2000年10月,杨志光将滴道区政府诉至鸡西中院。同年12月,鸡西中院判决:滴道区政府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欠款本息合计68.8万元。滴道区政府对法院的判决没有提出异议,但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负责该案执行工作的鸡西中院执行一庭杨玉宝庭长说:“毕竟是区级政府,区长是正处级干部,比较难办。有一次我们的执行员去执行时,人家很不客气地说我们‘不够级’。”六任区长都“打太极” 杨志光掰着手指给记者数着12年间滴道区4届政府6位区长对该笔债务以不同方式表现出的共同态度:承认欠债,但区政府无钱可还。但记者在《鸡西日报》(2004年12月31日一版)看到:滴道区2004年财政收入达到3566万元,比上一年纯增1000万元。 12年过去了,杨志光对追回这笔欠款明显感到力不从心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