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被投诉两次 若属实一律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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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6:1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 双衡)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以上,经核实属违反规定的一律免职。近日,咸阳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干部管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其中包括“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今年凡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咸阳投资环境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都将受到责任追究。 该规定提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滥用职权、态度粗暴,歧视、侮辱服务对
党政机关对服务对象的投诉不受理、不调查,故意扣压、销毁投诉材料或设置障碍干扰有关部门调查的;对经调查核实违反该规定的行为不处理、不上报,或提供虚假证据袒护包庇,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免职;对机关主要负责人、主管责任人诫勉谈话,负有直接责任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该规定适用于咸阳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