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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头”敲诈难逃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8:21 半岛都市报

  本报枣庄讯 利用网上下载、图片扫描等手段制作淫秽照片,然后将偷拍他人的头像移到淫秽照片上,复制出一张新图片,以此来敲诈他人财物。日前,屡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被警方抓获。

  据介绍,今年23岁的男青年、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捕前系枣庄市无业人员。2003年,他迷上了图像制作软件,并很快学会篡改明星照片,制作黄色、淫秽图片供自己把玩,再后
来就开始实施敲诈。宋某某拿着数码照相机到处寻找作案目标,偷偷拍下被害人的照片后,回到家里用微机合成黄色、淫秽图片,再配上一些下流的语言,分批寄给多名被害人,并威胁被害人:“如果不给我钱或者报案的话,我就将这些照片公布于众。”近日,宋某某再次作案敲诈某超市经理时,该经理及时报了案。枣庄市中区警方依据作案特征快速出击,将宋某某抓捕归案。

  (岳增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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