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反腐倡廉出硬招 8部门联合发文不得乱发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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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8: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彩丽通讯员武纪宣)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今年1月1日起,武汉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开始实行规范统一的津补贴标准。昨日,武汉市八部门联合发文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或变通执行统一后的津贴标准。 通知称,除经国家、省、市批准执行的各项标准津补贴外,市直机关各单位一律不准擅自提高标准、超范围,或另立名目自行发放奖金、津补贴、过节费等。
若违反规定,不论金额多少,均按违纪处理:违纪发放的钱物全额追回;违纪单位停发三个月的津补贴,并在全市通报;违纪单位的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纪律处分。干部和群众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监督举报:82624205;85776121;82440285。 另外,对各级公务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故意刁难企业、公民或其他组织,办理事项不能限时办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被有效投诉累计达5次且经查实的(经过检查、暗访、新闻媒体曝光或者信访等其他途径被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也视同被有效投诉),予以辞退。对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企业撤资、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等恶劣影响的,直接辞退。 另讯去年武汉市共有110名处级以上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办,其中局级干部6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