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为奸侵占集体资金 乐清一村两干部皆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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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9:25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2月18日消息:乐清市沙门村村委会主任黄某与村支书刘某相互勾结,恶意侵占村集体资金,近日被乐清市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与有期徒刑两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元。 今年58岁的被告人黄文奎,原系乐清市北白象镇沙门村村委会主任,今年48岁的被告人刘星钊为该村党支部书记。1999年5月至12月,黄文奎领取村集体的水田征用费6420元、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文奎、刘星钊身为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以收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温州日报记者周永旭 通讯员 陈金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