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 武汉城区起点4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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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9:3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梅军 通讯员张文 实习生涂玲) 在武汉中心城区上班或者打工,每月最低工资将不得低于460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3月1日起,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普遍上调,全省分5个区域,由240元—400元分别调至280元—460元不等(以小时计酬的,须按每月20.92天、每天8小时及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折算)。
引人注目的是,钟点工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首次有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地区为5元—3元不等(含用人单位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等)。 省府在通知中称,用人单位付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者将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