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主任撰文纪念江八点发表十周年(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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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9:41 中国新闻网 | ||||||||
二、“台独”分裂活动严重威胁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 2000年陈水扁上台以来,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加紧推动“渐进式台独”活动,尤其是企图利用公投、鼓吹“制宪”进行“台独”活动,将两岸
第一,通过所谓“宪政改造”进行“台湾法理独立”活动。在各种“台独”活动中,最危险的就是“台独”分裂势力图谋通过“宪政改造”进行“台湾法理独立”活动,也就是企图以所谓“宪法”和“法律”的形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2003年9月,陈水扁提出要“催生台湾新宪法”,使“台湾成为一个正常、完整的国家”;并且提出了“制宪”的时间表,实际上是一个走向“台独”的时间表。在我坚决斗争和各方压力下,陈水扁去年5月20日连任以来,虽然被迫将“制宪”改称为“宪政改造”,并且多次表示这次“宪改”不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及统独的议题”,但是,他没有放弃通过“宪改”进行“台独”活动的图谋,而且一直在为此创造条件。去年9月以来,陈水扁连续抛出一系列更为露骨的“台独”主张,实际上几乎涵盖了改变台湾地位的所有主要方面。诸如,鼓吹“中华民国是台湾”,“中华民国国号”的最好简称是台湾,“国徽”要改,“领土”是36000平方公里,“台湾主权”属于2300万台湾人民,与大陆关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另外一国”、“是敌国”,对外活动以台湾名义进行,等等。陈水扁的上述主张如落实在所谓“新宪法”中,将从所谓“宪法”层次上规定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两岸是两个国家,实质上就是“台独制宪”,实现“台湾法理独立”的目标。同时,以李登辉为代表的激进“台独”势力继续大肆鼓吹要“制定台湾新宪法”,彻底抛弃“中华民国宪法”,彻底摆脱一个中国。这两股势力沆瀣一气,分进合击,千方百计要达到“台湾法理独立”的分裂目标。 第二,继续培植“台独”的社会思想基础。李登辉、陈水扁在台湾连续掌权16年。他们打着“认同台湾”、“民主”、“改革”的旗号,大肆鼓吹“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极力否定一个中国原则,百般攻击“一国两制”,竭力推行“去中国化”、“文化台独”、“台湾正名”活动。他们还利用两岸社会制度和政治意识形态的不同,不断对我进行诋毁,极力渲染我对台构成“武力威胁”,强化和扩大两岸对立。去年以来,台湾当局在政治、文化、教育、历史等领域推行“台湾正名”、“去中国化”、“文化台独”的活动进一步升级。在“台独”势力的鼓噪下,“台独”思潮对台湾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 第三,加紧整军备战,向大陆发出军事威胁。台湾当局加紧整军备战,大量进口先进武器装备,尤其是加快发展进攻性作战体系,扬言要在两岸搞“恐怖平衡”,明目张胆地进行战争叫嚣。这充分暴露了台湾当局标榜有意缓和两岸关系的欺骗性,也表明“台独”势力的分裂冒险活动是两岸关系紧张的根源。 此外,外国敌对势力一直没有停止干涉台湾问题,不仅仍在或明或暗地支持台湾当局,而且有加剧之势,严重地助长了“台独”分裂势力的气焰。 三、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现实表明,“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如不予以坚决打击和遏制,势必严重干扰我重要战略机遇期,严重影响我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严重阻碍我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坚决制止“台独”分裂活动,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已成为两岸同胞当前的首要任务。 我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继续贯彻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我们将继续大力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恢复和进行两岸对话与谈判。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体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两岸对话与谈判可以立即恢复,什么问题都可以谈。 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世界上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我们愿意继续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只要和平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不会放弃和平的努力。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国的核心利益。我们绝不容许“台独”,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中国人民不怕鬼、不信邪。在中国人民面前,没有任何事情比捍卫自己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更为重要、更加神圣。如果台湾当权者铤而走险,胆敢制造重大“台独”事变,跨过“台湾法理独立”的底线,中国人民将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彻底地粉碎“台独”分裂图谋。 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将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已经指出,这部法律9草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制定这样一部法律,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愿望,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不仅有坚定的决心,也有必胜的信心和强大的力量。在这攸关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问题上,我们党、政府和人民具有共同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谁也不可能撼动。随着我现代化建设继续进步,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我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必将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对两岸关系产生战略性、全方位的影响。随着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发展、两岸同胞联系的进一步密切,必将使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进一步认清“台独”分裂的危险性与危害性,与我们一起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国际社会承认一个中国的格局也将持续稳固,“台独”不可能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台独”分裂活动,违背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已经激起了13亿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反对和谴责。事实表明,“台独”不得人心,必将遭到可耻的失败。 国家要统一、民族要振兴,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历史大趋势。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指导原则,百倍努力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我们深信,经过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两岸关系必将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历史将证明,祖国统一大业一定能够早日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将实现。陈云林 来源:《求是》杂志2005年第4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