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9名县级干部受重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0:5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南昌2月17日电江西省新余市去年先后开展专项资金、国债资金、粮食直补资金、村级财务管理使用情况、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91项执法监督检查,查出违规资金2353万余元,9名县级干部和10名科级干部受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2004年,新余市先后开展了专项资金等91项执法监督检查,其中主办67项,协办24项,查出违规资金2353.69万元,追缴违纪款133.1万元,提出监察工作建议138条,发现案件
同时,新余市还部署了对农业、林业、水利、民政、交通、农业开发等6部门144个单位的专项资金及非税收入的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种专项资金164项,清理出违规违纪金额1497万元;检查非税收入总金额3657万余元,清理出违规违纪金额429万余元,对查出的问题有的已经进行了及时纠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