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庆开办个人赴港澳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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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1:23 新京报 | ||||||||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沈路涛)记者昨日从公安部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5年3月1日开始,在天津市、重庆市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其中,重庆市仅限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市、永川市、合川市。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除国家工作人员外,申请人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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