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规模进一步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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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在外过渡五年以上拆迁户,年内基本认购到户 在外过渡两年以上拆迁户,九成可以认购到户 本报讯今年年底前,我市在外过渡五年以上的拆迁户将基本认购到户,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拆迁户,90%可认购到户。昨天,记者从温州市房管房改工作会议上获悉了这一消息
据了解,根据拆迁计划不得超过去年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总和35%的要求,我市今年拆迁总量不突破100万平方米。凡未列入拆迁计划的一律不得实施拆迁。对现有的已经在外过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拆迁户,有关部门将督促拆迁人尽快安置回迁。凡是超过回迁时限没有安置好拆迁户回迁或安置的,不批准拆迁人拆迁新的项目。 目前我市在建安置房面积为384.68万平方米,去年新开工的为188.24万平方米,竣工77.7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控制拆迁规模,加大安置房建设步伐。 又讯 记者昨天了解到,我市将对直管公有非住宅租赁经营放开政策性限制,取消租金的政府定价,按照《合同法》建立房屋租赁关系。 为此,对旧城改造中政府回购的新房和企业改制收回的公房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即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租赁。同时,对其他直管公有非住宅租赁,在市场化租价评估认可的基础上,其租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的60%,并逐步与市场租价接轨。 此外,对于政府机关、非营利和福利性质企事业单位租用直管公有非住宅的租金,按照同类地段直管公有非住宅租金的50%定价。市区公有非住宅租赁的面积约有10余万平方米,此前已有14%的面积开始以接近市场价的价格进行租赁。 另悉,日前,温州市房产管理局获得了“2004年浙江省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和“2004年度浙江省建设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本报记者刘雪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