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报复他人 居然用上炸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2: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因赌博欠款等和他人产生矛盾,便雇人伺机用爆炸的方式进行报复,日前,受雇者淮南人魏胜好、魏树池在蒙城被处以刑罚。 魏胜好、魏树池均是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村民。魏胜好的胞哥魏胜多为蒙城县车主马月超驾驶上海至浙江省富阳市的货车。2004年春节前后,马月超与本村村民马某某因赌博及其他事情产生矛盾,马对此怀恨在心,便伺机报复。当年5月的一天,马月超在上海跑
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魏胜好、魏树池收受他人金钱,欲帮助他人实施伤害行为,但二人又共同预谋改变作案手段,准备对目标实施爆炸,并准备了炸药、雷管等物,二人行为已构成爆炸罪(预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第25条第1款、第22条、第64条之规定,判决魏胜好、魏树池犯爆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罪所用炸药、雷管、导火索予以没收;二人非法所得12500元予以追缴。 (葛杰 常功 万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