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南京晚点 乘客获“赔”两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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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4:08 北京青年报 | ||||||||||
旅客要求退票并赔偿500元 据《扬子晚报》报道,17日晚,由上海开往南京的T722次列车原本应该21点05分到达,结果直到接近24点才到达南京西站。车上14名乘客坚持不下车,要求铁路方向他们赔礼道歉,并提出赔偿要求。 一位姓万的先生说,自己之所以花了比较贵的价钱买特快车票,就是希望能尽快到达,而现在花了特快的钱却没享受到特快待遇,晚点是铁路方的责任,自己的权益受损,要求索赔。另一名女士称,列车晚点到达,她赶不上末班公交车,无法回家。旅客们认为,从买票的瞬间起,自己就和铁路方面签订了“及时、安全到达”的合同,这是铁路方严重违约造成了自己的权益受损,因此,万先生代表旅客提出了要求:“第一,列车长出来道歉;第二,全额退票;第三,对每名旅客赔偿500元。” 旅客每人获得200元“补偿” 列车上的工作人员、站里的检修人员则更为着急,因为这件事,他们无法正常下班。站方一名人员告诉记者,按照铁道部规定,火车跑完一趟后,就要立即入库检修至少6小时才能继续下一趟任务,而这趟列车第二天早上7点还有任务,现在迟迟无法入库检修。至于晚点原因,站方表示,春运期间,各条线路都很忙,抢道让车是“很正常的事”,另外列车在行驶到无锡段时,铁路出现了一点问题,耽搁了很久。 经过长时间的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工作人员向14名乘客每人支付200元误餐费和交通费,并派车把所有乘客送回家中。 铁路方面对此显得尤为忧虑 《铁路法》明文规定,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同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列车晚点赔偿、补偿尚无先例,他们认为,这一事件极具法律意义。 事件虽然得以解决,铁路客运并未因此而受到影响,当事铁路部门的解决方式是积极的,但事件的余波远远未平。铁路方面对此显得尤为忧虑,有关部门最终给乘客补偿是违反规定的,因为法律法规包括铁路部门规章,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且这个“口子”一开,势必给铁路部门工作造成被动。 昨天,南京铁路分局有关人士解释称,乘务段给每位乘客200元钱既非补偿也不是赔偿,而是乘务段值班人员自发筹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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