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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物园原址商业开发之路被断 搬迁难以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4:21 新京报

  建设部发文规定动物园原址不得作商业开发;市发改委称搬迁一事已被搁浅

  本报讯(记者谢炜)去年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北京动物园搬迁”一事可能将最终夭折,昨天建设部发布的一项《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动物园搬迁不能改变公益性质,不能改变其原址的公共绿地性质、不能进行商业性开发。

  建设部相关人士认为,在商业性开发之路被断后,北京动物园搬迁一事更加难以操作。市发改委相关人士昨天也承认,搬迁事宜已搁浅半年,至今尚无进展。

  人大代表:动物园威胁公共卫生

  去年,北京市人大代表郭宝东、市政协委员陈瑞钧等在“两会”期间提出,北京动物园留在城市核心区的三大弊端:对城市的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动物园的客流量给本来就紧张的城区交通形成了压力;动物园狭小的生存空间影响动物生长发育。后来传出动物园将迁往大兴的消息,市发改委曾就此事举行过小范围的论证会。

  建设部:动物园不得改变公共绿地

  建设部昨天公布的《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城市动物园的搬迁要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确需搬迁的动物园,不能改变公益性动物园的性质、不能改变动物园原址的公共绿地性质、不能进行商业性开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不得转让、出让。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科普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和服务社会的功能。

  建设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城市动物园是以展出野生动物为主要内容的专类公园,具有科普教育、科学研究、动物繁殖保护、观赏游览等重要功能,是科学普及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他认为,应严格区分营利性与公益性动物园的界限,加强对公益性动物园的保护与管理。

  至于文件中关于动物园搬迁条款的规定,该人士认为,受此限制,若北京动物园的绿地性质不能改变,也不能进行商业开发,那么搬迁所需的资金更难以筹集,所以照此看,动物园搬迁的可操作性将减小。

  市发改委:动物园搬迁尚无进展

  北京市发改委一位值班人员昨天向记者表示,从去年“动物园搬迁”小范围论证引起争议以来,此事已经搁浅了半年多,一直没有新的进展。他表示,尚未看到建设部这份文件,因此无法评论,但目前情况看,讨论北京动物园搬迁为时尚早。“如果今后继续论证,会向社会公开,并举行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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