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沿街商户霓虹灯断亮最高可罚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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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4:27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 通讯员孟静宜 谢宏伟)近两天京城连续降雪,海淀城管夜间加大了对沿街商户霓虹灯开启后完好情况的检查力度,从昨晚至今日凌晨,海淀城管在中关村地区共责令12家单位将字迹不全的霓虹灯关闭。 前晚10时许,城管人员巡查至皂君庙路,发现路西一家餐厅的霓虹灯的“肥”字中间一竖断亮。执法人员向其宣传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责令其立即将霓虹灯关闭
霓虹灯是都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霓虹灯断亮,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可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