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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速路车祸无责赔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5:13 重庆晚报

  据上海青年报消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如果机动车司机没有过错,那么他只需要赔偿5%的损失,并且赔偿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本月23日,《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将进行审议。

  该草案规定,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外环线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若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的则减轻90%的赔偿责任,由
机动车一方按10%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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