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不晋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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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6: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厉莉)昨日,九龙坡区教委与全区358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了“2005年校园安全目标责任书”,发生安全事故,其相关责任人在晋级时将被“一票否决”。 据该区教委主任李仁杰介绍,该区358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各校在一年内应做到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责任事故为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师生犯罪率为零;学校出现或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为零;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合格率达
学校的责任内容包括,对学生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要求学校食堂一律不准承包,新建或改建后的食堂必须经区教委批准后才能开办,禁止出售小食品或豆浆等自制饮料。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校医,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此外,所有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一律不得使用黑车、报废车辆,没有营业执照或发生过交通安全事故的非专业驾驶员不能驾驶校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