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4月1日起开始200万以下工程也要公开招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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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8:1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郑恺万红金)从4月1日起,南山区在全市首先对200万(不含200万)人民币以下的小型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制。此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定,只限于200万以上建设工程。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南山区建设局获得的消息。 新近通过的“南山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使用资金为全部财政资金,或财政资金控股、占主导地位资金的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万(含20万)至200万
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及拆除工程等。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郑恺万红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