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港澳游如何办手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8:22 每日新报 | ||||||||
一、申请条件本市常住居民可以申请以个人名义赴香港、澳门地区旅游。 以上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法律,不得逾期滞留、非法打工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对于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回内地的人员,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将受到严格限制。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提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4张(在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一楼照相部采集); (四)如已申领通行证或通行证已过期,须上缴原通行证。 三、出具单位意见说明 以下人员需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其他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局、处级领导干部; (二)离(退)休的市委管理干部; (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四)各部门、各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秘密的人员; (五)其他有必要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 四、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该签注为访问( F)签注,有效期 3个月,分为一次和两次进入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停留 7天。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 (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 A4规格; (三)请注意填写申请表备注栏内的“目的地”及“进入次数”,并确认签字。 (四)按有关规定,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的各项材料,无论批准与否一律不予退还。如本人需要,请在递交申请前复印留存; (五)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六、办证时限自受理交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七、接待受理时间和地点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 17:00;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 16:00。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八、咨询电话 24458825监督电话 244596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