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民工”忽悠一律师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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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8:51 齐鲁晚报 | ||||||||
本报2月18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辽宁俩“民工”先求律师讨工钱,再谎称自己从工地挖出金条。自恃见多识广的律师因贪心被这俩“民工”用简单骗局“忽悠”走了20万元。 近日,张律师正在大连市某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阅卷,两个民工打扮的男子走了进来,焦急地说:“律师大哥,我们是解放广场工地的民工。包工头欠我们1000多元工钱,怎么要
张律师说:“标的额太小,我们不能受理,你们还是到劳动监察大队吧。”俩“民工”哭丧着脸说:“我们去劳动监察大队了,他们说没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不管。”张律师笑了笑说:“没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管不了。”俩“民工”失望地离开了律师事务所。 三天后,这俩人再次来到这家律师事务所,找到张律师悄悄地说:“其实是这么回事,我们俩挖坑时挖出一坛金条。包工头硬说要交公,我们不干,他就扣我们工钱。”随后一“民工”从兜里掏出一根黄灿灿的金条,另一“民工”说:“这金条不知是真是假,大哥是律师,路子宽,能不能帮我们检验一下。要是假的,我们就给包工头。要是真的,最好能找个主卖了。”张律师掂了掂金条,心想这事弄好了可以赚个差价,便拿着金条来到银行,经鉴定是纯金,一根能值2万元。 两个“民工”把装金条的坛子搬到律师事务所,坛子十分陈旧,坛子里的金条却是金灿灿的,跟张律师拿到银行鉴定的那根一模一样。金条一共19根,加上鉴定的那根是20根。两个“民工”要价30万元,张律师讨价还价到20万元。但俩“民工”有一个条件,就是要把拿到银行鉴定、锯了一小块的那根金条留作纪念。 张律师取出20万元买下俩“民工”新拿来的19根金条,但经银行鉴定,这19根金条全是假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