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私抬票价受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8:51 齐鲁晚报 | ||||||||
本报2月18日热线消息(记者高红日鲁超国)本报两天来连续报道了有些客运车主私自抬高票价的问题后,受到很多读者的关注,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天,根据本报反映的情况,单县长途汽车站处理了一私抬票价的车主。 本报16日A7版刊登的《春运车价“节节高”》中,读者宗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一辆车号为鲁R700××的车主,从单县汽车站出站后,行至济宁段时又私自向车上32名乘客每人索要3
目前,私抬票价车主经过车站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退还了多收的960元钱。请该车上的乘客与单县汽车站联系,电话是0530-46655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