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者高山――加拿大并不是世外桃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9:11 东北新闻网 | ||||||||
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003.SH,下称“东北高速”)的公司领导、财务部经理、出纳员,还有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发现他们在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账户上的余额只有7.31万元!而实际上,截至2004年11月30日,东北高速在河松街中行的两个账户中共有存款余额2.9337亿元。 当该支行工作人员准备把问题向领导反映时,发现该支行行长高山没来上班,随后发
案情很快上报到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及公安部门。中行总行迅速派出一个由数十人组成的工作组进驻中行黑龙江省分行,对河松街支行的账户展开彻底清查。同时公安部也从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公安局以及道里区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抽调数名干警组成工作组,全力追查高山的下落。 1月15日,东北高速发出公告,称在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近3亿元存款失窃。 此后,在清查账目中发现,在河松街支行开立的对公账户多达113个。但究竟有多少失窃,仍在调查。查账的难度主要出在一些无人认领的“神秘账户”上。 现在,能够确认的失踪金额是;东北高速的3.3亿元,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3.2亿元,哈尔滨一家著名的药厂涉及金额数千万元,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1.8亿元的资金等,现在外界推测该案失踪资金已达8.39亿元。 1月3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银监会要求中国银行加强管理防范案件风险》的文件。 该文件披露:2005年1月上旬,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所辖河松街支行发生涉嫌内外勾结票据诈骗案,涉及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003.SH)等数家企业的数亿元款项。 据媒体调查得知,这起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的基本手法是通过“背书转让”形式转到其他账户上了,根本未进入企业最初开立的账户。 所谓“背书转让”,就是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背书转让需要持票人盖有其相应印鉴,并与企业当初预留印鉴相符,方可实现转让。 业内人士分析,诸多企业存在河松街支行的票据之所以能被神不知鬼不觉地背书转让出去,无非几种可能:一是企业相关人员与高山串谋,表面上在河松街支行开有账户,但企业支票一经划出,即通过背书转让或者其他转账方式转至其他账户用作他途。在此需要高山配合的,是向企业出具虚假的存款凭证和对账单,维持资金仍在企业的中行账户上的假象。 另据本报记者的调查,有个叫李东哲的人物可能与该案有关。李东哲来自世纪绿洲投资公司(下称“世纪绿洲”),他既不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实权人物,甚至连一名董事都不是,但他却是世纪绿洲的实际控制人。李东哲经常往来于哈尔滨与北京之间,目前已出逃国外,而哈尔滨办案人员也已赶赴其在北京的办公场所调查。 哈尔滨金融界人士透露,高山平时为人很仗义,也很阔绰,他之所以能成为这个支行的行长,全凭他超常的拉存款的能力。 案件还在公安机关的侦查之中,许多事实尚待公安机关的结论。( 大洋网 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