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诉最大黑帮11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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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9:3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广州讯 春节前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11项罪名对简竹醒等35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建国以来广州市提起公诉的第三宗特大涉黑案件,也是人数最多、武器装备数量最多、规模最庞大、犯罪种类最齐全、犯罪性质最恶劣、对社会危害最严重的一宗。据悉,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转移赃物罪等共计11项罪名。
据了解,以广州芳村人简竹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自1999年以来,在广州市芳村区、白云区、花都区以及佛山南海区等地,以开设赌场、放高利贷、为地下赌场提供保护收取保护费为主要手段牟取非法财富,多次实施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信息时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