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实行县级教育经费预算上级预审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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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9:3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王晶报道:昨日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暨春季开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从今年起,我省52个省财政直管县(市)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在上报同级人大审核前,由省财政厅联络组进行审核,以确保法定投入落实到位。 此举是省政府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制定的硬杠杠之一。上级预审制度将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按《教育法》规定达到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按学生人均事业费、按学生人均
省政府要求各地确保中央、省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中央和省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义务教育工程资金、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资金、资助贫困生资金等,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截留、延迟拨付或改变资金用途,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年内,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省政府同时指出,各县级政府要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不能用中央和省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抵顶本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