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难题今朝解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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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0:09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2月18日讯(记者黄晓华通讯员陈涛)前几年,农垦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常拖全省的后腿,有时资金缺口大、存在大面积拖欠现象,但如今这种现象有望得到根本改观。记者今天从省人劳厅了解到,我省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出台。 为建立确保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垦企业
《意见》规定了农垦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城镇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超过所在市、县城镇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垦企业的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确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垦企业的单位缴费基数,可采取与土地耕作面积及种植效益相挂钩或核定缴费总额的办法合理核定。 《意见》要求,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后,养老保险基金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农垦要通过扩大覆盖面,提高征缴率,调整提高费率和缴费工资基数,以及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调剂等措施,确保农垦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 据了解,目前农垦系统共有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6.9万人,参保的在职职工20万人。 作者:黄晓华 陈涛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