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残疾人子女免收义务教育段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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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0: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新实习生黄娜)记者昨天下午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段入学免收杂费。 根据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三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精神,凡我市现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市公办(含企事业单位办学)小学、初中各年级入学,一律免收每学期的杂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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