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突破最高限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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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0:4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市教育局昨日就我市改制的西安远东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光学仪器厂、庆华电器制造厂、黄河机器制造厂、西北第一印染厂、陕西第三印染厂、西安电力机械厂等企业改制学校的收费有关问题进行重申。 企业改制学校具体收费标准为:对于企业尚承担本企业子弟一定教育费用的改制企办中小学,对本企业子弟(不分单双职工),按政府公办中小学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对于企业
除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各改制企办中小学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费用,亦不得在收费的同时再重复收取学费或杂费。改制企办中小学收费须严格执行按学期收费的政策,不得跨学期预收或一次性全部收取。此收费标准仅限于已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改制的中小学,其他学校不得参照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