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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低保残疾人子女免收义务教育段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0:4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呼延思正)记者昨天从市教育等部门获悉,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免收杂费。

  根据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3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精神,凡我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市公办(含企事业单位办学)小学、初中各年级入学,一律免收每学期的杂费。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子女到所在学校
办理入学手续时,可持户口本、家长残疾人证和《保障金领取证》办理免收杂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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