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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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0:56 生活报 | ||||||||
辽宁省政府纠风办、辽宁省教育厅17日联合下发通知,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严禁将保险费列入学校代收费项目,违者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和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得出面要求学生入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不得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
(新华社电)(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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