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五万治浑河鱼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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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1:21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实习生李锋)今后,无论是用渔具,还是用炸药、投毒、放电等方法在浑河城区段捕鱼,都将受到高达5万元的重罚!2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浑河城区段捕鱼的通告》已出台,并将于近日下发。 近年来,随着浑河治污工程的深入,浑河沈阳城市段的水面不断扩大,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水中鱼类也大量增多,城市水系显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但是,捕鱼人的大量涌入,
据悉,通告将以铁腕整治浑河鱼殇。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渔具、网具在浑河城区段(下伯官至谟家堡大闸间)捕鱼。禁止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方法在浑河城区段捕鱼。对违反通告规定者,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后语: 本报从去年开始,曾就一些人在浑河滥捕鱼行为进行了多次批评曝光。尤其是去年下半年在本报1版以大幅图片和文字,对使用绝户网捕杀浑河鱼类、破坏浑河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进行了披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也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相关法规。 《浑河禁捕通告》的出台,必将对保护沈阳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本报也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积极争当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监督员,为保护浑河、为保护沈阳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