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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粉尘飞扬 停拆资格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2:08 东南快报

  本报讯粉尘飞扬、碎砖瓦从天而降的拆除场面是人们对拆除工程的最深印象。昨日,福州市环保局和福州市房管局联合发文,规定拆除工地周边必须设置高2米以上的砖围墙,拆除工地所有土堆、料堆要有防尘遮盖物。不重视环保破坏环境的行为,将责令改正乃至罚款。

  根据《关于加强拆除旧房工程环境管理的通知》,今后凡在福州市建成区范围内实施
旧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要编制拆除工程环境保护方案,否则不得进行旧房拆除的工程施工。福州市环保监察大队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范的拆除工程必须在拆除工地周边设置高2米以上的砖围墙围挡。所有拆除工地的土堆、料堆要有防止粉尘污染的遮盖物,围墙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杂物和建筑垃圾,并保持工地内干净整洁。拆除过程要随拆随围网随洒水,防止粉尘污染;拆除后在90日内动工建设的,现场应采取覆盖、简易硬化等防止尘土飞扬的措施。不按环保规范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初次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第二次发现违规的,将被处以罚款,仍不改正的将被停止在福州市进行旧房拆除工程1年以上。

  市民如果遇到不按规范进行拆除的现象,可拨打12369环保投诉热线。(来源: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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