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上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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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3: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人民网2月18日消息日前,广东东莞市政府推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据悉,该标准提高了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450元调整至574元,非全日制工(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调整为3.91元,新标准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仅指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能以最低工资作
按照广东省政府出台的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文件,东莞属于二类地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