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罪名直指广州特大黑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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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3:3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春节前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11项罪名对简竹醒等35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建国以来广州市提起公诉的第三宗特大涉黑案件,也是人数最多、武器装备数量最多、规模最庞大、犯罪种类最齐全、犯罪性质最恶劣、对社会危害最严重的一宗。 据悉,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绑
据了解,以广州芳村人简竹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自1999年以来,在广州市芳村区、白云区、花都区以及佛山南海区等地,以开设赌场、放高利贷、为地下赌场提供保护收取保护费为主要手段牟取非法财富,多次实施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去年5月26日,广州警方在简竹醒一案中一举擒获何永新、何景辉、伍竞翔、陈耀安、周兆培、关日健等52名犯罪分子,缴获冲锋枪1支、手枪4支、雷鸣登猎枪3支,子弹94发,防弹衣1件。同时缴获小轿车11辆、面包车2辆、摩托车2辆,各类刀具35把,螺纹钢棍6根,毒品“摇头丸”、K粉200多克,现金、存款、金饰品等总计价值300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