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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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8:4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长春2月19日电(记者王晓明)为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吉林省煤炭工业局近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千方百计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通知指出,要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煤矿瓦斯防治专项大检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专项检查以各类高、突矿井为重点,对于存在不落实瓦斯管理制度、不执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超通风能力生产以及在通风瓦斯管理上存在各种隐患的矿井,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停产整顿,对拒不执行指令的,要从严处理。 为此,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成了两个瓦斯专项检查组准备在近期内到通化矿务局、辽源矿务局以及瓦斯灾害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节后复工煤矿的监管,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凡节后开工的煤矿,必须经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逐个进行验收,达不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和未经验收的煤矿一律不得开工。在检查验收中,要重点对恢复送电、恢复送风以及排放瓦斯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严防复工中出现事故,确保节后复工的安全。 | ||||||||